臺北市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計畫
臺北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重要日程表
項目 | 日期 | 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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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計畫上網公告 | 110.9.22 | 請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、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下載。 |
鑑定報名 |
110.10.12~ 110.10.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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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選評量 | 110.11.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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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初選通過名單 | 110.11.30 | 110 年 11 月 30 日(星期二)中午 12 時前,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、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,並通知就讀學校。 |
複選評量【一】 |
110.12.7~ 110.12.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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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複選評量【一】通過名單 | 111.1.13 | 111 年 1 月 12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時前,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、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,並通知就讀學校。 |
複選評量【二】 |
111.3.1~ 110.4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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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結果公告 | 111.5.6 | 110 年 5 月 6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前,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、臺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及各行政區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。 |
繳交安置同意書 | 111.5.20 |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,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、特殊教育方案(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)之學生,須於 111 年 5 月 20 日(星期五)前繳交安置同意書;逾時或未完成繳交者,視同放棄,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。 |
入班報到轉學 | 111.7.4 | 經臺北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之學生,須於 111 年 7 月 4 日(星期一)前至各校完成轉學手續;逾時或未完成轉學手續者,視同放棄,事後不得要求再行安置。 |
幸安國小辦理資優鑑定之初選評量時間,將於報名結束後公告。